建筑资质常见问答(八)

来源:住建部    作者/编辑:klay    2023-10-25    浏览:588

  在建筑行业中,资质是非常重要的标准,它们不仅仅是行业门槛,更是建筑企业能否参与工程项目的关键。然而,对于许多人来说,建筑资质的要求可能会感到困扰。小编总结了一些关于建筑资质常见的问题,帮助小伙伴们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资质常见问答(八)

1.在何处可以查询公示意见中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

  答: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可登陆我部网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事故快报栏目查询。

2.专家审查意见公示为不同意的企业,如何查询具体意见?

  答:专家审查意见公示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具体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发证信息查询。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可否按照建市[2014]79号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

  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除企业外资退出、国有企业改制两种情形外,不予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

4.如何下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

  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网址:jsb.justonetech.com。

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第三条“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的”,涉及哪些资质项?

  答:申请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及其相应专业(人防工程专业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体如下:

  (1)建筑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载人索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
   申请上述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