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资质办理快问快答(七)
来源:建筑资质 作者/编辑:klay 2023-10-30 浏览:1341
建筑资质办理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然而,这项工作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为了避免在资质办理方面出现问题,企业需要了解和掌握资质办理相关的关键点。为此,小编总结了许多关于建筑资质办理方面的解答助力各位小伙伴掌握建筑资质办理关键信息!
1.企业可否以总承包资质承接的工程业绩中的某项专业工程作为专业承包资质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不可以。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提供其依法单独承接的所申请资质类别的专业工程业绩。
2、配套工程可否单独作为企业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不可以。
3.标准中“单项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需要提供结算单吗?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可以按照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答:需要提供结算单。
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以承包合同价为准,工程结算单作为工程完成且工程款已到位的验证;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价的,以工程结算单为准。
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不可以作为考核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4.标准中建筑工程高度、层数如何计算的?
答:建筑工程高度应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建筑工程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楼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计算在内,跃层按单层计算。
5.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时,原企业的业绩是否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应申报重组、分立后承接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6.建筑工程中的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能否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申报?
答: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