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长安建筑大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西安住建部    作者/编辑:西安资质    2023-08-23    浏览:6343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西安市建筑行业传承和培育工匠精神的实施意见》(市建发〔2016〕83号)部署安排,为持续在建筑行业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拟于10月中旬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第八届“长安建筑大工匠”评选活动,现将相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按照《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具备敬业精神、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艺、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5个标准,坚持自下而上、公开公正、技能优先、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技能竞赛和专家评审表彰行业先进,促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方式

(一)技能竞赛。在各建筑企业认真筛选的基础上,市住建局适时组织建筑工人技能竞赛,分工种(钢筋工、砌筑工、抹灰工)进行实操比武,市住建局综合竞赛成绩分工种命名“长安建筑大工匠”。
(二)评审命名。建筑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单位推荐、市住建局(西安建筑业协会)综合评审后,可直接命名为“长安建筑大工匠”:一是今年取得国家级或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二是在省市级的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取得省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的;三是在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为领衔人或骨干成员,且创新成果(工法)丰硕的;四是身怀绝技绝招绝活的。

三、通报命名

对评选出的高技能人才,命名“长安建筑大工匠”称号,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对组织竞赛活动表现突出的施工单位授予“‘长安建筑大工匠’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并在“西安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上”加分。
比武竞赛结束后,适时在媒体和网站上进行通报。

四、申报方式

(一)技能竞赛报名。由总承包企业指定一名领队,填写“‘长安建筑大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报名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于9月28日前,报西安建筑业协会(安东街110号)1号楼202室(联系人:陈昱,电话:83261819)。
(二)评审命名申报。参评人员将“‘长安建筑大工匠’评审命名申报表”,相关获奖、参赛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推荐函,于9月28日前,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院内(安东街110号)3号楼201室(联系人:胡文宇,电话:85726699)。